
小米官方就海信Vidda“米有问题”广告争议终审判决发表声明
小米官方就海信Vidda发布涉及“米有问题”等侮辱性广告的争议案件终审判决发表声明,法院判定Vidda构成商业诋毁,并要求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。
小米法务部官微发布微博,对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Vidda品牌所属公司)在“Vidda官方微博”账号发布侮辱、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一事作出回应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Vidda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,构成商业诋毁。据此,法院判决Vidda公司在“Vidda 官方微博”账号置顶位置,连续七日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,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。

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王化转发该微博,并指出法院终审判决驳回Vidda公司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据了解,Vidda是海信旗下的电视及智能投影品牌,曾因广告文案引发争议,被小米公司起诉。